3C认证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。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,地区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*、动植物生命*和健康,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*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。地区认证认可监督管理**统一负责地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。
(二)地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,地区公布统一的目录,确定统一适用的地区标准、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,**统一的标志标识,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。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,**经地区*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,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,方能出厂、进口、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。
(三)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,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,此次公布的《目录》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**设备等16种产品,增加了建筑用*玻璃等10种产品,实际列入《目录》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