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描述
实施机构
国家煤矿**局和地区煤炭工业局在煤*安技装字[2000]*15号文件中确定。安标地区矿用产品*标志中心(简称安标地区中心)在地区煤矿**局技术装备**司的**下,负责煤矿矿用产品*标志的具体工作。该办公室设有综合部、技术部、评审部、*部、进口产品管理部和证件管理部。
地区煤矿**局于2001年3月22日颁布煤*技装字[200l]*322号文件,即《关于煤矿矿用产品监测检验机构授权范围的通知》,该通知决定,地区煤矿**局授权地区煤矿防爆*产品*中心等14个单位开展煤矿矿用产品监测检验工作。各监测检验机构暂按附件所列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,待地区局发布煤矿矿用产品监测检验管理办法后再行调整。地区煤矿**局2001年11月26日发布的煤*政法字[2001]*108号文,即《关于发布<煤矿矿用产品*标志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再次确定地区煤矿**局认定的矿用产品*标志认证机构负责矿用产品*标志的审核和颁发工作。
认证程序
*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申办*标志,需经申请填写申请书、初审和合格登记、评审和发证几个步骤。